北京各地稅局關于簡化個人向特定親屬關系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的通知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經市局研究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簡化個人向特定親屬關系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
個人將不動產無償 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在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證明上述特定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贈與提示單
一、需要提交資料:(用A4紙單面復印)
1、親屬關系公證書、贈與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受贈人與贈與人的合法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贈與房屋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如果納稅人委托他人申報繳稅,被委托人還須持有納稅人的委托書,并攜帶被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直系親屬贈與提示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契稅稅率3%。
三、非直系親屬贈與
1、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憑證未超過5年的普通住房全額征收營業稅(綜合稅率5.6%)
2、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憑證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房差額征收營業稅(轉讓價減去購入價的差額)綜合稅率5.6%
3、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