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提升參建單位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關于印發〈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24號)、《關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號)、《關于印發〈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4〕1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委聯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予以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應當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新開工建設、已開工正在建設的建設工程有關參建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二、對于已經開工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在本實施辦法實施日期至2015年3月30日組織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為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供應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按照實施辦法要求及時補簽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以下簡稱《授權書》)、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完成向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等有關工作。其他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應當在2015年3月30日前按照實施辦法要求完成有關《授權書》、《承諾書》補簽、備案等工作。對于停工的工程項目,復工后30日內應當按照實施辦法要求完成有關工作。
三、對于已簽署《授權書》、《承諾書》的正在建設或者停工的工程項目,如果簽署內容與實施辦法中示范文本的內容存在實質性差別,有關參建單位、人員應當重新簽署。
四、《承諾書》中的內容應當納入各單位(企業)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范圍。各單位(企業)應當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督導責任人及時簽署《承諾書》,對《承諾書》進行審核并承擔責任;對承諾內容履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考核,及時發現問題并落實整改。鼓勵有關單位進一步細化承諾制度,確保承諾內容落實到位。
五、《承諾書》采用白色A4紙雙面打印,文字內容為黑色;簽字、抄寫部分應當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抄寫部分字跡工整;蓋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簽蓋紅色或藍色印章;《承諾書》載明內容應當清晰,不得涂改,《承諾書》復印件無效。《承諾書》應當由建設單位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集中張貼于工程項目部會議室等公共場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和備查。
六、本通知和實施辦法涉及的附件可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或者bjjwzlc2012@163.com(密碼:bjjwzlc)郵箱中下載。執行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建議和意見,請及時與市住房城鄉建委聯系,電話:010-59958867。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實施辦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2015年1月2日
京建法〔2015〕1號附件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實施辦法
為加強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提升參建單位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依據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翻建且應當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建設工程有關參建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二、本辦法所稱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是指工程建設中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
三、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以下簡稱《授權書》,示范文本見附件1-5),明確本單位在該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對該建設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作實施組織管理,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履行職責。
四、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項目負責人(以下簡稱五方項目負責人)以及為建設工程供應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作出書面承諾,并簽署《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示范文本見附件6-13),對該建設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終身責任。
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五方項目負責人和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承諾書》應當作為工程建設各階段相關合同的附件。
六、《授權書》、《承諾書》的簽署和向有關單位、機構備案工作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設工程項目核準時,建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在該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并簽署《承諾書》,同時建設單位應當將《授權書》、《承諾書》存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二)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在該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并簽署《承諾書》,同時建設單位應當將《授權書》、《承諾書》存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與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中載明的項目負責人保持一致。
(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手續時,應當向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出示勘察、設計單位的《授權書》和項目負責人的《承諾書》,由審查機構將《授權書》和《承諾書》相關信息錄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備案。
(四)建設單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時,應當出示建設、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授權書》和項目負責人的《承諾書》。建設單位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建設、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的《授權書》和項目負責人的《承諾書》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同時建設、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應當分別將本單位的《授權書》和《承諾書》上傳到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質量狀況評估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安全質量評估信息平臺)。
(五)施工總承包單位與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簽訂供應合同時,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承諾書》。簽訂合同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將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承諾書》提交建設單位,同時應當將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承諾書》上傳到安全質量評估信息平臺。
(六)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的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承諾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承諾書》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同時存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發生更換或者其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時,應當在現有《授權書》和《承諾書》的基礎上,明確劃分有關工作職責范圍,繼續簽署《授權書》和《承諾書》。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新增供應企業時,應當在現有《承諾書》的基礎上,明確劃分有關工作職責范圍,繼續簽署《承諾書》。有關人員變更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有關參建單位應當按本實施辦法要求將繼續簽署的《授權書》、《承諾書》向有關單位和機構備案。
八、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為聯合體時,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應當聯合簽署《授權書》,明確該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并聯合簽署《承諾書》,有關《授權書》、《承諾書》的要求,按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九、對于本實施辦法提供的《授權書》、《承諾書》示范文本,有關參建單位、人員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同約定、工程特點,結合自身實際,在不改變原有實質性內容要求的基礎上增加附件進行補充,附件的格式、簽字、蓋章等內容應與原《授權書》、《承諾書》保持一致。
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標識,載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等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等內容,并將永久性標識現場彩色圖片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十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授權書》、《承諾書》、永久性標識現場彩色圖片、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的管理工作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將《授權書》、《承諾書》和永久性標識現場彩色圖片納入工程質量監督檔案,在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載明《授權書》、《承諾書》和永久性標識現場彩色圖片的備案情況。施工總承包單位留存的《授權書》、《承諾書》移交施工總承包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其他單位留存的《授權書》、《承諾書》由各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永久保存。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基本信息表(見附件14)。
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承諾書》。
3.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4.建設工程永久性標識現場彩色圖片。
十二、建設工程由于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存在的質量問題,造成發生《關于印發〈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24號)規定的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應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一)法定代表人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告知其上級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并建議對該法定代表人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對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處罰。
(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向社會公布曝光。
十三、依照本實施辦法規定追究五方項目負責人、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終身責任外,有關單位還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十四、市、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市規劃委負責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落實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并納入本市建設工程有關企業及人員動態監督系統,進行記分處理,給予信用懲戒。對未辦理《授權書》、《承諾書》備案的,市規劃委不予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手續,市、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不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十五、本實施辦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5.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6-10.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工程質量終身承諾書
11-13.預拌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14.建設工程信息檔案承諾人基本情況表
附件:附件: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pdf
附件:附件:2 勘察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pdf
附件:附件:3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pdf
附件:附件:4 總承包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pdf
附件:附件:5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pdf
附件:附件:6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7 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8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9 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10 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11 預拌混凝土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修改).pdf
附件:附件:12 預制混凝土構件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修改).pdf
附件:附件:13 鋼筋供應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pdf
附件:附件:14 建設單位信息檔案承諾人基本情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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