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配套用房到底是誰的?
“把小區的配套用房還給我們。”近日,家住南長區沁園新村金星小區的張先生向快報反映,該小區發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產權為全體業主所有的小區配套用房被一群來歷不明的人撬壞大門后,強行闖入施工。
小區配套用房被人占用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沁園新村金星小區。記者看到居民所說的配套用房,是一棟4層樓高的建筑。一層、二層用作小區的自行車、電動車停車庫。三層 有一個大型的露天平臺,上面堆了不少桌椅等。據居民介紹,這些原本都是活動中心的設施。9月25日當天,一群人出現在這里,撬壞了樓底下的大門,開始對三 層、四層的用房施工,他們把里面的健身設施等都搬了出來。
“小區是1997年建成的,這個房子一直是金星小區的配套用房,作為小區的活動室,供大家平日里休閑用的。”張先生說,施工的人據說是清名橋街道請來的。
居民:街道社區做法違規
張先生認為,房子是小區的配套用房,產權是小區居民共同所有的,不管是誰來動工,都要先經過小區居民的同意才可以。另外,這些施工人員來到這里之后,并未出示相關的施工許可證明,因此,小區居民都認為,街道、社區這樣做,是違規的。
街道:是整個社區配套房
清名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某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規劃圖,其上標注著,用房三層將作為沁園二社區的服務大廳,以及相關的辦公場所,四層有文體活動 室、健身室、婦兒工委活動室、圖書室和綠色網吧等。陳某介紹,小區內的配套用房,并不單單是金星小區全體居民所有的,而是整個沁園二社區居民的配套用房, 金星小區居民不能將這塊地方作為他們私有的。
陳某坦言,新建、土建才需要相關的施工許可證,而這一次街道施工屬于內部裝修,并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對于配套用房的產權問題,陳某也無法做出明確的答復。“一般小區都會有相關的配套用房,這一間配套用房的產權,要追溯到最初建造時,開發商對其功能定位等問題。”
(作者:匡笠 編輯: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