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修訂的通知
京建發【2016】435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房地局),各區工商分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商品房交易行為,切實保障買賣雙方合法權益,加強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出臺的《關于印發<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建房【2014】53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結合本市實際,對現行《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了修訂,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合實際,積極推動示范文本使用工作
此次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修訂工作,重點針對購房家庭反映較為強烈的雙方責權不對等、產權登記辦理、房屋質量、逾期交房等條款進行了修改。同時針對新出臺、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在合同中進行了統一增加或修改,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專業性。請各單位充分認識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義,積極提倡和引導商品房交易當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項和市場交易風險提示等宣貫工作。
二、合同示范文本使用
新的合同示范文本通過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建委官網(www.bjjs.gov.cn)和北京工商網(www.baic.gov.cn)公布,供購房人查閱、下載。北京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更新簽約模版,合同當事人進行網上簽約時可使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各單位要注意收集在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中發現的問題,并及時向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反饋意見。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