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醒:老夫妻因一個簽名丟了一套房子
時下,親朋好友間借貸逐漸增多,由借錢引發(fā)的爭端也呈上升之勢,而這類案件的關(guān)鍵點往往在不起眼的簽名上。昨日,靜安區(qū)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結(jié)合相關(guān)案例,發(fā)布防范預警,提醒市民在民間借貸中注意風險,尤其是簽名時一定要慎之又慎。
[案例一]
一個簽名丟了一套房子
董強和沈梅是一對老夫妻,擁有一套小房子,女兒董欣也有一套住房,生活還算滋潤。董強的外甥周民好賭,時不時到舅舅家借錢還債。2003年12月,在周民的陪同下,董強向銀行借款28萬元用以購房,并以其已有的一套房屋作為抵押。此后,周民幫董強辦妥了房產(chǎn)的抵押權(quán)利登記手續(xù),所貸錢轉(zhuǎn)交周民使用。從2009年開始,董強不再償還貸款。
去年4月,銀行將董強告上法庭,稱董強連續(xù)8個月未按月還貸,銀行要求他償還本金、支付利息、罰息和律師代理費共計25萬余元,以抵押的房產(chǎn)優(yōu)先清償債務(wù)。
董強說,借款合同上的簽名是自己的,但這是為了替外甥周民還債,不得已而為之。但在涉案的抵押貸款合同上,董強的簽名真實,合同合法有效。不按月歸還本金及利息,明顯屬于違約。妻子沈梅說,她從未在抵押借款合同上簽名蓋章,借款與她無關(guān)。她還堅稱這一切都是丈夫背著自己和外甥串謀所為,丈夫也是為幫外甥而盲目簽字。檢察官審查案卷后認為,沈梅的申訴理由缺乏依據(jù),不能成立。
[案例二]
為好友虛構(gòu)債務(wù)終害己
55歲的宋慧通過打麻將認識了男子楊立,很快成為好友。宋慧的丈夫沈亞經(jīng)營一家公司,家境富裕。2008年,宋慧以集資名義向楊立出具收據(jù)一張,金額為2.2萬元。收據(jù)上有宋慧的簽名,蓋有沈亞的私章及公司印章。
2009年,楊立將宋慧告上法院,稱2008年宋慧說丈夫沈亞流動資金困難,向他借集資款2.2萬元,并出具了集資收據(jù)。
宋慧卻說其中有隱情。當時,楊立看她出手闊綽,不斷與其拉關(guān)系套近乎。2008年2月,楊立提出借錢償還賭債,被宋慧婉拒。楊立想出了新主意:讓宋慧虛構(gòu)借據(jù),謊稱向他借錢,以此蒙騙妻子,順利從妻子處拿錢。宋慧出于對楊立的輕信,答應幫助他虛構(gòu)債權(quán),實則從未從楊立處借取一分錢。
由于宋慧未能提供證據(jù),法庭判決宋慧和沈亞共同承擔對楊立的債務(wù)2.2萬元。宋慧找到了靜安區(qū)檢察院的控告申訴科要求申訴,但申訴理由缺乏依據(jù),檢察機關(guān)審查后決定不予立案。
[案例三]
一時義氣遭遇連帶換款
劉寧與徐峰是高中同窗。2006年徐峰開設(shè)家具公司,邀請劉寧來幫忙。劉寧擁有在家具公司內(nèi)擔任財務(wù)、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經(jīng)驗。
2008年7月至8月間,家具公司向一木材公司購買22余萬元的原料,付款時錢款不足,是徐峰出具書面欠條,若到期未能還款,則由徐峰、劉寧連帶承擔還款責任。徐峰、劉寧都在欠條上簽名確認。還款期滿后,木材公司催款無果,將兩人告至法院。
劉寧說,欠條上的文字被他人篡改過,自己當時所見的欠條并非今日提交的欠條。當時是基于朋友義氣,礙于面子才在欠條上作為見證人簽字確認的。司法鑒定中心對欠條上的文字進行鑒定,顯示都是同一人一次寫成,不存在篡改。
法院認為,楊峰、劉寧簽字確認保證付款,作為保證人,理應承擔保證責任。徐峰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償還欠款,而劉寧擁有一套不動產(chǎn)可供執(zhí)行。日前,判決到了執(zhí)行程序,劉寧的房屋面臨拍賣。
(來源:房聞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