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7月20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通訊員趙會營)為了能在房屋拆遷中多分到拆遷補償款或安置房面積,一些原本日子過得好好的夫妻趕在拆遷前“離婚”,然后又閃電與他人“結婚”,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女婿和丈母娘“結婚”、兒媳和“公公”結婚等有違倫理道德之事。怎樣堵住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中的“假離婚”、“假結婚”丑惡現象?記者近日從寧波市鎮海區獲悉,該區擬提交區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政策的有關意見》明確規定:離婚滿3年的被拆遷人方可適用相關安置政策。
據寧波市鎮海區房屋征收辦副主任范柯介紹,離婚戶一直是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工作中的特殊對象。過去,鎮海區的各個街道、鄉鎮對離婚戶的拆遷賠償政策理解不同,給了一些人鉆漏洞的空間。因為按照過去的理解,一戶家庭離婚后分成兩戶,適用相關的安置政策,一人戶可以安置70平米,如果再帶個孩子,可以安置120平米。這也意味著,離婚后的三口之家,面積比離婚前可多安置120平米。
今年5月底,寧波市鎮海區將完善農村房屋拆遷政策工作納入該區“大腳板走一線、小分隊破難題”專項行動,由區委副書記李斌親自掛帥,組成小分隊,攻堅破難,力求進一步完善農村房屋拆遷政策。經過一個多月的調研、座談,小分隊緊緊抓住“分戶合戶、建房面積不足和特殊對象處理”三個主要問題,進行逐個攻破,并擬定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政策的有關意見》。其中,針對社會公眾輿論普遍關注的“假離婚”、“假結婚”問題,這份意見有了明確規定:拆遷公告發布時,離婚雙方若曾經共同審批宅基地建房的,或者未共同審批宅基地建房但離婚未滿3年的,離婚任一方使用底限安置標準時,合法建筑面積必須合并計算。也就是說,如果離婚未滿3年,不得按單戶來分配安置房面積。這也意味著,利用“假離婚”、“假結婚”騙取補償款及安置房面積的制度漏洞將被堵上。
“利用‘假離婚’、‘假結婚’騙取拆遷補償款,不僅違背公序良俗,而且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范柯介紹,杭州警方近日就在該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抓獲30名涉嫌以非法獲取拆遷補償款及安置房屋面積為目的、采取“假結婚”、“假離婚”等方式進行詐騙的嫌疑人。警方介紹,,所謂的“假結婚”“假離婚”是指不以結婚、離婚為真實目的而進行的結婚、離婚。在征遷過程中,不少人抓住拆遷政策的漏洞,為分得更多的拆遷款和安置房而選擇“假結婚”“假離婚”。如果一些被拆遷人是希望通過“假結婚”獲得更多的安置補償,獲得了他們本來不應該獲得的財物,即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其行為已涉嫌構成詐騙罪。之前,寧波某地也曾發生過為了拆遷多分房,女婿和女兒離婚后又跟丈母娘結婚的事件,引發輿論嘩然。
除了寧波市鎮海區,其他地方針對農村房屋拆遷中的“假離婚”、“假結婚”現象還作出規定?記者查閱寧波市江北區、北侖區相關政策發現,上述兩地也對類似情況做出過相似的規定。如寧波市北侖區規定:無自由合法住宅用房而實際在拆遷范圍內居住且具有常住戶口離婚2年以上的女性,無子女的給予40平方米的購房憑證,隨子女的給予65平方米的購房憑證,按照顧對象購房價購買政府指定的商品住宅。寧波市江北區則規定:因離婚導致夫妻分戶析產,拆遷公告發布之日離婚未滿三年的,只享受靠檔政策,不享受擴檔政策。(擴檔指的是在原有房屋面積基礎上,可按照顧性價格購買按政策規定的新增購房面積)。
對被拆遷人離婚期限做出硬性規定,能否堵住“人性”的漏洞?據了解,寧波市鎮海區近期實施的棉豐村農村房屋拆遷工作中,就適用了“三年”的離婚期限。在發布拆遷公告40天后,該項目簽約率就高達80%。從審核來看,目前尚未發現有假離婚的現象。“可以說制度的效果還不錯。”寧波市鎮海區房屋征收辦副主任范柯告訴記者。